藏族历史
“藏”为汉语称谓,自称“番”,(藏语音为“博巴”)。藏语对居住不同地区的人有不同的称谓:居住在西藏阿里地区的人自称为“堆巴”,后藏地区的人自称为“藏巴”,前藏地区的人自称为“卫巴”,居住在西藏东境、青海西南部和四川西部的人自称为“康巴”,居住在西藏北部及川西北、甘南、青海的人自称为“安多哇”。“巴”、“哇”藏语意为“人”。
藏族他称亦很多:唐宋时称“吐蕃”,元代称“吐蕃”、“西蕃”,明清时期称“西蕃”、“图伯特”、“唐古特”、“藏蕃”、“藏人”等。
民族起源
藏族最早起源于雅鲁藏布江流域中部地区的一个农业部落。据考古发现,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的祖先就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息繁衍了。据汉文史籍记载,藏族属于两汉时西羌人的一支。藏族的先民们像许多经历石器时代的先民一样,他们先经过群居采集、狩猎生活阶段,逐步学会了饲养和农耕。雅鲁藏布江南岸雅隆地区的藏族先民后来又分成六部,即六牦牛部诸部落。公元6世纪,雅隆部落首领做了部落联盟的领袖,号称王(藏语音“赞普”)。此时已进入奴隶制社会。
据藏文史籍记载,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河谷,为“六牦牛”部的首领,在松赞干布以前已传20余世。当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从最初几代首领的母子连名中,还可以看到曾经历母系氏族阶段的痕迹。
公元6世纪,山南号称“悉补野”部的首领与邻部结成联盟并尊为盟主。当时,西藏境内另外还有“羊同”、“澎波”、“苏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进入奴隶制社会。雅隆部落首领成为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
吐蕃时期
公元7世纪初,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唐朝(618-907年)建立起强大的统一政权,结束了中原地区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10余个部落和部族,统一青藏高原,正式建立了吐蕃王朝,定都逻娑(一写逻些,即今拉萨)。松赞干布在位期间,锐意修好唐廷,吸取唐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政治文化成果。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太宗的宗女文成公主。松赞干布还从唐朝引入造酒、碾磨、纸墨等生产技术,遣贵族子弟到长安(今西安)学习诗书,聘汉族文人入蕃代典表疏,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了友好关系。唐高宗封松赞干布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后又晋封为“宾王”。松赞干布奠定了吐蕃与唐朝200余年频繁往来的“甥舅亲谊”。
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携带绣花锦缎数万匹,工技书箱多种和一应使用器物入蕃,嫁吐蕃王赤德祖赞。金城公主入蕃后曾资助于田(今新疆境内)等地佛教僧人入蕃建寺译经,并向唐朝求得《毛诗》、《礼记》、《左传》、《文选》等典籍。公元821年,吐蕃王赤热巴巾三次派员到长安请求会盟。唐穆宗命宰相等官员与吐蕃会盟官员在长安西郊举行了隆重的会盟仪式。次年,唐朝派刘元鼎等人到吐蕃寻盟,与吐蕃僧相钵阐布和大相尚绮心儿等人结盟于拉萨东郊。此次会盟时在唐长庆元年(822年)和二年(823年),史称“长庆会盟”。会盟双方重申了历史上“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商议今后“社稷如一”。记载这次会盟内容的石刻“唐蕃会盟碑”共有三块(也叫“长庆会盟碑”、“甥舅会盟碑”,就是第八次会盟后所立),其中一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此后的三、四百年间,藏族与北宋、南宋、西夏、辽、金等政权都有着密切联系。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王室内讧和部族之间、边将之间的混战而分裂瓦解,出现众多互不统属的地方势力。它们各占一方,互相征伐,争战不已,竟持续了400来年。与此同时,从公元10世纪至12世纪,藏传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
宋元时期
从9世纪末开始,果族内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区陷入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有时还常常为各自利益互相侵袭劫掠,大小战争频繁。
这一时期,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喇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在宋金时代,藏族各地方政权又加强与中央政权的联系,有些地方首领受到中央政权的册封。“茶马互换”等藏、汉贸易有了较大发展。
1244年秋蒙古宗王阔端代表蒙古汗廷与西藏萨加派活佛萨迦班智达在这块土地上成功举行了“凉州会盟”。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国号为元,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元初,首次设置中央机构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
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
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就今西藏自治区的地域而言,当时分归其中两个宣慰使司管辖——今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归乌斯藏宣慰司管辖;今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管辖。元朝在乌思藏等地清查户口,确立差役,征收赋税,建立驿站,派驻军队,镇守边疆。乌思藏宣慰司设在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并征收赋税。元代的这一划置,成为此后西藏行政区划沿革的基础。
明清时期
公元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
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
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在元代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设立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均封委当地的僧俗首领出任。各级官员之任免、升迁,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并颁授印诰等。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清政府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并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扶持了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黄教势力,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理。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政府中设四名噶伦,正式授权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这些地方各民族杂居,清朝政府分别命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直接统辖,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
近现代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装进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军和英军展开激战;1904年,英国军队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奋起反抗,由于敌强我弱,江孜保卫战失利,英军长驱直入,一度占领了拉萨。如《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英会议藏印续约》、《拉萨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地方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1929年,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是年,建青海省。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委员。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此外,西南、西北藏族聚居区也相继成立了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乡。
藏族服饰
男服种类
藏族男性服饰分勒规(劳动服饰)、赘规(礼服)、扎规(武士服)三种。
勒规
随着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勒规也随之变化,春夏季上身普遍穿棉布或白茧绸镶锦缎齐腰短衬衫,左襟大,右襟小,再穿棉、毛料缝制的圆领宽袖长袍,藏语叫楚巴,一般用加差朶拉(七彩大花带子,用红、绿、青、紫等七色条纹装饰毛料长带,长约2米,宽约20厘米)将楚巴围系在腰间,两袖交叉经前腹围系在腰后,长跑下垂的部分边沿齐于膝盖,腰部形成一个囊带,用来装随身携带的物品。裤子腰围、开挡和裤脚都很宽广,脚穿短统藏鞋,头戴毡礼帽。秋冬季衣裤均为牛羊皮革制品,或用人造裁绒逢制的,楚巴亦为毛料或羊皮,头戴有护耳的皮帽,脚穿长统皮鞋或皮底绒帮的自制藏鞋。
赘规
赘规为节庆盛装和礼仪服饰,选料昂贵,做工精致,是藏族服饰的精品。男性赘规上衣内外衫。内衫,藏语称囊规或对搪,多选用丝绸和萤绸布料,颜色普遍为白色、紫色、浅黄色,对襟高领,襟边和领口均用金边或银边镶嵌,也有选各种颜色纹花的绸缎作布料的,内衫均为齐腕长袖;外衫,藏语称交规或崩冬,选印有圆寿、妙莲及其他花卉图案的锦缎为料,样式与内衫相同,只是无袖。楚巴领子、袖口、下摆或以水獭皮,或以豹皮,或以虎皮作装饰镶边,镶边宽度尺许,最窄也有五寸,有的还要在镶边上用白皮毛拼成“(藏语称庸仲仁姆,象征坚固不摧、永恒常在)的图案,沿镶边内用窄于镶边的传统花色锦缎压边,再用金银扁线镶饰,有的镶三层边,最底层为水獭皮、水獭皮上面是貂皮,最上面是虎皮,几乎楚巴的整个下摆都是被镶边覆盖。裤子均为白萤绸缝制,脚穿皮底绒帮的藏式长统鞋子。男性的首饰主要有嘎乌,斜插腰刀,楚巴后摆做好漂亮的波状尾褶,佩挂嵌龙银刀,足蹬藏靴时,一幅康巴男儿的英俊形象和剽悍气质便会令人为之倾倒。
扎规
头戴狐皮帽,身穿貂皮镶边的氆氇或毛呢楚巴,腰插长刀,身佩挂护身符和长短枪,倍显武士英姿勃发的阳刚之美。
妇女服饰
藏族的服饰还主要表现在妇女服饰在节庆、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仪礼时的服饰变化上。节日服饰都较平时着装富丽、盛重。这一点众所周知,而成人仪礼和结婚前后妇女的服饰有较大差别却是藏族服饰制度的一大特色。青海农区藏族姑娘到十五、十七岁时,要把童年型的辫套改为成年型辫套。并要选择吉日进行,称"戴天头"(即姑娘成人礼),要请僧侣先举行宗教仪式,再由成年妇女为姑娘更新装,拜佛、祖先和父母,这时女眷们唱《跪拜天·祖歌》。海西藏族姑娘在十五岁要佩挂"马尔顿"(发套)它用布或绸缎制成,上面饰以许多银盾、珊瑚。果洛藏族新婚女子要穿大袖大褂和华丽的背心,大褂袖口镶有一圈彩虹式贴边。同样,天祝藏族未婚女子的发套比已婚妇女发套短得多,而阿坝州藏族女子十六岁后才开始蓄发结辫。甘肃卓尼未婚少女把三根辫梳编起来,已婚妇女则中间编,两边不编,但从腰以下又都编串起来。
有些成年服饰还保留有古风,如阿坝州松藩农区藏族妇女成婚后,头上要盘镶有琥珀的小管粗布袋,这类头饰据说是西藏阿里地区古代妇女才有的头饰,在今天整个藏区已少见。
藏族风俗
丧葬习俗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才能享受塔葬。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天葬寄托于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不经允许一般是不欢迎人们去观看的,因为这不太好。
饮食习惯
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喝酥油茶、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糌粑是由青稞或豌豆炒熟后磨制而成的炒面,把糌粑用酥油茶或青稞酒拌和,用手捏成小团就可以吃了。酥油茶是把砖茶的茶叶倒入1米长的木质长筒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长筒上下冲击,使其各种成分均匀融合而成。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青稞酒是用当地出产的青稞酿制而成的一种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欢,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民族禁忌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拉"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座,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藏族人绝对禁吃驴肉,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民族礼仪
藏族在迎接客人时除用手蘸酒弹三下外,还要在五谷斗里抓一点青稞,向空中抛撒三次。酒席上,主人端起酒杯先饮一口,然后一饮而尽,主人饮完头杯酒后,大家才能自由饮用。饮茶时,客人必须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可以伸手接过饮用,否则会被认为失礼。吃饭时讲究食不满口,嚼不出声,喝不作响,拣食不越盘。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带尾巴的一块肉为贵,要敬给最尊敬的客人。制作时还要在尾巴肉上留一绺白毛,表示吉祥如意。
藏族特点
语言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为藏、康、安多三种方言,并且是有文字的,而嘉绒藏族很少见是没有文字的方言。现行藏文是7世纪初根据古梵文和西域文字制定的拼音文字。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
文字
“藏文”一词写作“bod-yig”,意为“藏族的文字”。藏文作为藏族人民的书面交际工具,历史之悠久在国内仅次于汉文。它是一种拼音文字,属辅音文字型,分辅音字母、元音符号和标点符号3个部分。其中有30个辅音字母,4个元音符号,以及5个反写字母(用以拼外来语)。
辅音字母每4个字母为一组,共7组半。每个字母的实际读音古今有别、方言有异,但均附带有一个元音a。元音字母,意为”悦耳的字”,是相对于辅音字母而言的。因元音发音时无阻碍,悦耳动听而得此名。标点符号,意为“分界线”或“分界符号”。藏文标点符号形体简单、种类极少,而且,其使用规则也与其他文字的标点符号有别。藏文标点符号共有6种形式,其中音节之间的隔音符号使用频率最高。此外,还有云头符,用于书题或篇首;蛇形垂符,用于文章开头处;单垂符,用于短语或句终;双垂符,用于章节末尾;四垂符,用于卷次末尾。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便于更加准确地表达语义,藏文中已开始借鉴并使用西方文字的标点符号。
文学
藏族文学丰富多彩,包括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在数量上居中国少数民族前列。《格萨尔王传》是民间说唱体英雄史诗,它是已知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藏族文学经典《仓央嘉措情歌》也已享誉世界。
服饰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男装雄健豪放;女装典雅潇洒,尤以珠宝金玉作为佩饰,形成高原妇女特有的风格。
藏族服饰的基本特征是长袖、宽腰、长裙、长靴。这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藏族人民所处生态环境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穿用这种结构肥大的服装夜间和衣而眠可以当作棉被抵御风寒;袍袖宽敞,臂膀伸缩自如,白天气温上升更可脱出一个臂膀,方便散热,调节体温。所以,脱掉一只袖子的装束便形成了藏族服装特有的风格。
藏族服饰多姿多彩,其特点还突出地表现在色彩的搭配和构图上。文艺表演和节庆活动时,各式色彩明艳的藏族服饰都会成为焦点;而藏族民众日常的服装则以蓝色、白色为主,配之以艳丽的腰带或花边。在牧区,藏服的花边常用蓝、绿、紫、青、黄、米等色块,依次组成五彩色带。女皮袍常用十字纹样的花领袍,给人以“慈善”、“爱抚”的联想。此外,藏族服饰还大胆地运用红与绿、白与黑、赤与蓝、黄与紫等对比强烈的颜色,配色大胆而精巧。
藏族同胞特别重视“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藏帽式样繁多,质地不一。有金花帽、氆氇帽等一二十种.藏靴是藏族服饰的重要特征之一,常见的有“松巴拉木”花靴,靴底是棉线皮革做的。
藏族男女特别讲究饰物,饰品的质地有银、金、珍珠、玛瑙、玉、翡翠、珊瑚、琥珀等等,广泛运用于头饰、发饰、耳环、项链、腰饰和戒指。
佩饰以腰部的佩褂最有特色,饰品多与古代生息生产有关,还讲究的镶以金银珠宝。头饰的质地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造型美观,多为自然形状,可以说是藏族服饰中的点睛之笔。
姓名
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后,分封有功之臣以领地和封号,人们便把领地名冠在自己名字之前,以显示自己是有地位的世家。如:涅·赤桑羊顿、吞弥·桑布扎等等。七世纪以后,佛教在西藏盛行,一切都被染上佛教的色彩,人们的名字也喜欢去请活佛来起。
一个僧人或活佛,如果上升到上层僧职,他的名字便要加上僧职或封号。如:堪布·伦珠涛凯,堪布是僧职,他自己的名字叫“伦珠涛凯”;又如: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他的名字是“却吉坚赞”,“班禅额尔德尼”是封号。活佛的名字前面,一般相应的加上寺院或家庙的名字,如东嘎寺的活佛洛桑赤烈,全称叫“东嘎·洛桑赤烈”;又如热振寺的活佛多吉才仁,全称叫“热振·多吉才仁”。
一般平民的名字没有姓,只有名,名是四个字,如“多吉次旦”、“单增曲扎”等。为了称呼方便,人们只用两个字来简称,如“多吉次旦”简称“多吉”、“单增曲扎”简称“单曲”。用一、三两字或前两字、或后两字作简称的较常见,但没有见用二、四两字作简称的。
平民起名字,都有一定的含义,以寄托自己的思想感情及愿望。一种是用自然界的物体做自己的名字的,如:达娃(月亮)、尼玛(太阳);也有用小孩出生的日子作为名字的。
藏历
藏历是藏族先民所创造的属于藏族的历法,它不同于汉族的历法,已经有了1000多年的历史。藏历有三大元素,包括藏族文化固有的物候历,由印度引进的时轮历,与及由汉人引进的时宪历。是藏族文化中最富有价值的一种民间文化。现有史可证的藏族历书,最早出现在13世纪(元朝),到19世纪,藏族历书的编定已经趋于完善。
藏历是阴阳合历,将一年分为四季,以冬、春、夏、秋为序,全年354日。12个月以寅月为岁首(岁首与今《夏历》同),以月球圆缺周期为一个月。大小月相间,大月30日,小月29日。一个闰月,用来调整月份和文殊金轮季节的季节的关系。置闰时间,又与农历有所不同。
由于受到汉历的影响,从9世纪以来,藏历也一直采用干支纪年法,不同之处是以五行代替十干: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以十二生肖代替十二地支即子为鼠、丑为牛……依此类推。譬如农历的甲子年,藏历就叫木鼠年。干支60年一循环,藏历叫“饶琼”,与内地“六十花甲子”相近,这反映了汉、藏两族历法的渊源关系。此外,藏历还设24节气,对西藏地区作中长期天气预报,对五大行星运动和日月食也作预报。
藏医
藏医是藏民族医药学的简称。藏民族医药科学可谓相当发达。藏医学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早在吐蕃时期已形成体系。在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藏医药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藏医学鼻祖宇妥·元丹贡布在集古代藏医的基础上,吸收四方医学精华,编著了《四部医典》。
藏医诊断主要为问诊、望诊和触诊等。藏医一般将疾病分为寒症和热症。治疗方法有催吐、攻泄、利水、清热等,除了内服药外,还有针灸、拔罐、放血、灌肠、导尿、冷热敷、药物酥油烫、药物浴等。藏药约有1,000余种,常用的基本有400种,多采用成药。
藏医对人体构造有具体而深入的了解,在各种传统医学体系中可谓独树一帜。按照藏医学说,人体有七种基础物质和三种秽物。这七种物质为食物精微、血液、肌肉、脂肪、骨骼、骨髓和精液。这七种物质都是有形的物质,构成人体的主要物质。而三种秽物则是指粪便、尿液和汗液。
藏医认为,全身共有骨头360块,其中脊椎骨28块,肋骨24条,牙齿32颗。四肢大关节有12个,小关节有210处。韧带16处,头发有21,000根,汗毛孔有1,100万。藏医认为,人体有一系列管线系统。其中的白脉十分重要,《四部医典》对此有一段描述,说“从脑部脉的海洋里,像树根一样向下延伸,司管传导的水脉有十九条。”还有像丝线一般的连接脏腑的脉等,这与现代神经的概念颇相一致;而藏医所说的黑脉,认为它像树枝一样,有的与脏腑相连,有的与皮肤肌肉相连,其分支有大干脉,有小脉700条,更有微细的脉道遍布全身。这里所说的“黑脉”似乎并非仅指血管。
56个民族民俗
17.哈萨克族历史,哈萨克族服饰,哈萨克族风俗,哈萨克族特点
33.柯尔克孜族历史,柯尔克孜族服饰,柯尔克孜族风俗,柯尔克孜族特点
34.达斡尔族历史,达斡尔族服饰,达斡尔族风俗,达斡尔族特点
38.塔吉克族历史,塔吉克族服饰,塔吉克族风俗,塔吉克族特点
41.鄂温克族历史,鄂温克族服饰,鄂温克族风俗,鄂温克族特点
47.俄罗斯族历史,俄罗斯族服饰,俄罗斯族风俗,俄罗斯族特点
49.乌孜别克族历史,乌孜别克族服饰,乌孜别克族风俗,乌孜别克族特点
51.鄂伦春族历史,鄂伦春族服饰,鄂伦春族风俗,鄂伦春族特点